跨国收养
跨国收养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跨国收养的数量在不断增多。顺应这一趋势,国际社会也在各方面不断加大努力,确保跨国收养在透明、非剥削和合法的条件下进行,以保障儿童和家庭的利益。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当防止不道德行为的要求和程序尚不完善时,收养行为无法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收养体系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造成贩卖和诱拐儿童、胁迫或操纵亲生父母、窜改文件和贿赂等行为猖獗。
指导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的《儿童权利公约》明确指出,应尽可能让每个儿童都有权利在家庭环境下成长并接受自己家人的照顾。如果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以及家庭在儿童生活中的重要性和意义,那么需要通过援助照顾儿童的家庭应该有权利得到帮助。只有当家庭在接受援助后仍然无法、没有能力或不愿照顾儿童时,才应该为儿童寻求其他适当、稳定、以家庭为基础的解决方案,从而保证儿童能在有爱心、关怀和支持的环境下成长。
跨国收养属于稳定照顾的选择范畴。对于在出生国无法接受到良好家庭照顾的单个儿童来说,跨国收养可能是最好的永久性解决方案。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符合1993年通过的海牙《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的标准和原则的跨国收养行为,目前已有80多个国家认可这一公约。该公约对儿童、亲生父母和将来的外国收养者来说是重要的发展步骤。该公约规定了儿童的原住国与收养国的责任和义务,旨在确保符合道德的透明化收养程序。这一国际公约重视儿童的最大利益,并为《儿童权利公约》中有关跨国收养的规定提供了实际应用的原则性框架。这包括:确保收养经由有权限的部门批准,并得到相关各方的同意;确保跨国收养享有与国内收养相同的保护和标准;确保跨国收养不会给有关各方带来不正当的财政收益。这些条款的初衷和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儿童,同时也积极维护亲生父母的权利,并向未来的收养父母确保他们所收养的儿童不是非法活动的目标。
由于战争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儿童与家庭和社区分离的情况特别值得关注。应优先考虑为儿童寻找家人,只有当寻找家人无果且无法在国内找到稳定的解决方法时,才为儿童考虑跨国收养事宜。这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救助儿童联盟和国际社会服务组织等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共同立场。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各国办事处支持加强儿童的保护体系。我们同各国政府、联合国其他机构和民间团体组织合作,保护弱势家庭,确保稳固的法律和政策框架贯彻到位,加强社会福利、司法和执法部门的建设。
最为重要的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关注防止造成虐待、剥削儿童和暴力问题的根本原因的发生。
纽约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