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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老街省北河区班坡小学的附属幼儿园,少数民族儿童在用当地苗族方言授课的特殊课堂上学习他们的权利。 |
罗伯.麦克布莱德报道
《儿童权利公约》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有关儿童基本权利的国际公约。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即将庆祝《儿童权利公约》发表20周年之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汇编了一系列故事,反映已经取得的成绩和仍然存在的问题。以下是其中的一篇报道。
越南老街省,2009年7月23日 – 在越南北部山麓带形成的强烈反差下,金东初中的学生们在操场上做早操。他们直直地站成几排,整齐划一地做着规定的动作,宣告着一天学习的开始。
这些青少年都出生在1989年签署《儿童权利公约》之后,他们是公约如何使全球儿童、乃至那些生活在偏远地区的儿受益的活生生的证明。另外, 金东初中的学生们可以轻松地展示他们自己对儿童权利的理解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受教育的权利
在一节海报绘画课上,15岁的朵泰红(Do Thuy Huong)带着她的小组画操场的写生。
在课间休息时,她说:“我们的画所表现的意思是无论性别和家庭背景,我们都有上学的权利。” 这样的课仅是学生们了解他们权利的途径之一。
14岁的学生良国越认为儿童是儿童权利最好的倡导者。他说:“如果儿童们知道他们的权利,他们就能够恰当地向成年人表达愿望。”
提高社区意识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越南老街省及其他几个省与当地伙伴合作,帮助儿童留在学校完成学业,尤其是那些少数民族儿童。
在附近的班坡小学,教授儿童权利的特殊课程已经被纳入课程表。校长范奥团(Pham Auh Tuan)认为通过教育学生还有助于让他们的家人同样知情。
他解释说:“我们旨在通过教育学生提高整个社区的意识。”
永远都不会晚
在班坡小学的附属幼儿园,李梅萱(Ly Mui Xuan)老师用当地苗族方言授课。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其合作伙伴正支持这种做法,以帮助少数民族儿童提高入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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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坡小学早操的时候,陆锡童和其他学生一起跳舞。 |
老师知道对学生进行权利教育永远都不晚。她说:“当学生们知道他们有上学的权利后,他们会让家长带他们来上学。”
这所学前班过去的一名学生、10岁的陆锡童(Lu Thi Dung),现在正在当地的小学上学。她已经熟知自己拥有的权利。在一天的学习和玩耍结束后回到家,她骄傲地说:“跟受教育的权利一样,我知道我有玩耍的权利,还有唱歌跳舞的权利。”
她和她的同伴们已经充分了解了《儿童权利公约》的内容,因此明白享有这些权利对于安全、有保障的童年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