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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NICEF/2008/Markisz |
| 在纽约联合国千年广场酒店召开旨在实现人权的立法改革会议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安.维尼曼致辞。 |
洛西尼.卡瓦尔报道
美国纽约,2008年11月19日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正在召开为期两天的会议,旨在建立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以实现妇女和儿童的权利。 参加会议的有政府代表、非政府组织、联合国各机构、以及学者、议员和人权法专家等。
安.维尼曼主任致开幕辞时指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促进为实现儿童权利而进行立法改革中扮演着倡导者的角色。 维尼曼主任说,此次会议将立法改革中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各方聚集在一起,探索如何协力将倡议付诸实现,以促进人权状况,这标志着立法改革又向前迈了一步。 该会议于今天在纽约落下帷幕。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借这次会议,发布了《立法改革手册:实现儿童的权利》。 该手册旨在为立法者、国会议员、法学家、律师、法官及其他从事协调国内立法与国际人权条约和法律文书的人提供指导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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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结合人权法会议发表了《实现儿童权利的立法改革手册》。 |
强化儿童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负责“性别、权利和公民参与”事务助理主任莉斯.吉本斯(Liz Gibbons)说:“正确的法律和政策,在被合理地配备资源、执行和实施下,是保护儿童免受暴力,改善他们的生存、教育和成长状况的重要基础。”
她补充说:“依靠颁布法律来消除不平等,是促进男女平等和赋予女性权力的关键。 没有法律的保障,这个世界将不可能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今天是《儿童权利公约》签订19周年的纪念日, 同时2008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宣言》的60周年纪念日,这使得本次大会的召开显得尤其及时。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长期承诺
本次纽约会议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其合作伙伴长期倡议的一部分,旨在帮助各国政府建立符合国际条约所承诺的法律和政策框架。
与会者通过小组讨论和专家介绍,分享他们为促进儿童权利所做的努力。 另外,参加本次活动的专家们还对儿童性剥削,以及对妇女切割生殖器的习俗进行了立法改革的探讨。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许多国家对该国的立法及法律制度与《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进行了协调工作。 《儿童权利公约》要求各国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公约所赋予的社会、公民、文化、经济和政治的权利。
视频(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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