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UNICEF/HQ04-0361/Furrer |
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与所有人权一样,是普遍的,不可分割的——每一个人,不论性别、宗教、种族或经济地位,都享有这个权利。
然而,在2006年,约9,300万名儿童没有上学,这超过了菲律宾的人口总数。这些儿童中几乎80%生活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和南亚。对太多的儿童来说,享受教育的基本人权只是一个梦想,一个还没有成为现实的想法。
1990年,国际社会在泰国宗滴恩召开“世界全民教育会议”,并确认对实现普及教育的承诺。作为全民教育(EFA)倡议的部分成果,一个由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发展机构组成的广泛联盟落实了对以下六个目标的承诺,旨在为“每个社会中的每个公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这些目标显示,仅仅提供受教育的机会是不够的,教育质量和时间长短也同样重要。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只有不到百分之六十的小学生从一年级一直读到毕业。儿童不仅要报名上学,他们还必须完成学业。在课堂上,人权的价值观和原则必须成为指导思想。
全民教育议程设想,在合适的政治意愿和资源条件下,公共政策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教育系统及其与社会的关系,同时国家政策和执行情况必须强调包容性、识字率、质量和能力的发展。
2000年,由于远未达到既定目标,164个国家参加了在塞内加尔达喀尔举行的“世界教育论坛”,通过了《达喀尔行动框架》,重申了全民教育的目标是在2015年之前为所有人民,特别是女童教育,而实现优质基础教育。当年晚些时候,为实现普及初等教育、促进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两个全民教育的目标被纳入了千年发展目标(MDG)之中。
事实上,为实现所有千年发展目标,全民教育目标是关键。教育可以增进健康、提高环境的可持续性和帮助消除贫困和饥饿。反过来,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将有助于儿童获得和受益于优质教育。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作为五个全民教育的召集机构之一,是对全民教育的一个主要贡献机构,并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教育、幼儿保育、技术和政策支持。
实现全民教育,需要一个真正的全球承诺。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发展机构和媒体必须共同努力,帮助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每一位儿童,实现他或她获得优质教育的不可剥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