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无人看护儿童的照料灾难发生时,受其影响最大的是儿童。遇难人数中孩子所占的比例也最大。幸存下来的儿童很可能失去了父母和家庭。很多人想知道在缅甸纳吉斯风暴和中国四川地震这些灾难中幸存下来的、但是失去了双亲的孩子的境况如何?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有这样一种趋势,即人们以暂时性的保护为由仓促地将这些幸存下来的孩子送进一些机构,但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经验是,这些机构,例如孤儿院,对于这些孩子的康复来说可能是非常不利的,这些机构也不是最能改善他们福祉的地方。――Alexander Krueger,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东亚及太平洋区域办事处儿童保护官员 问题:这两次灾难中孤儿现在的境况如何? 回答:我们目前还没有得到这两次灾难中孤儿的确切数字。对于一些儿童而言,是的,很清楚他们是孤儿了。但是在家庭搜寻过程结束前,我们先认定尚未找到父母或亲人的儿童为“无人看护”或“离散”的儿童――即与亲属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监护人在一起的儿童。在这两种情况下,很可能他们的父母还活着。 直至搜寻结束前,很难说到底有多少孤儿。在缅甸,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有几百个与家人分离的儿童,其中不到一百个是无人看护的。在四川省,政府报告说有一千多名儿童与家人分离,其中几百名已经确定为孤儿。 孤儿的实际数量很可能要比报告的数字高,因为在许多灾难中,亲戚或者邻居接纳需要帮助的孩子,这种现象正在发生。我们观察到缅甸的一些帐篷社区将儿童的需求放在首位,这在以前是很少发生的,也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这些做法。 但是,在灾后的几个月中,我们特别注意到因为一般所说的“二次分离”而导致的无人看护儿童数量的增加。这些家庭因为无法获得基本的供应和救灾服务,以及重建中遇到很多挑战而四分五裂。在很多这种情况下,儿童决定离开家庭以减少父母的负担,去寻找更好的机会。 缅甸政府说要为幸存下来的儿童建孤儿院,已经有一些无人看护的儿童被送进了这些机构。如果这只是明显的暂时的办法,这对于儿童来说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为保证这种安排只是过渡时期的临时做法,则需设立案例管理系统――这套系统现在还没着手去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为,如果寻找家庭、亲属以及认识这些儿童的人的努力失败后,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将他们送去孤儿院。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直在与缅甸政府宣传和支持以家庭为基础的照顾方案。现在正在制定紧急情况下儿童保护国家行动计划,已建立了由社会福利部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英国救助儿童会和世界宣明会组成的特别小组来实施该计划。 同时,一旦本国所有的照顾方法(亲属照顾、寄养、国家收养)都用上了,但仍无法满足需求,最后也可以考虑跨国收养。缅甸的法律中没有国家间收养的条例。在中国,确认一个儿童成为孤儿前,会发布90天的公告。 在紧急情况下,重要的是要尽快确认、登记、备案无人看护的和离散的儿童,以保证他们的安全,而且要尽力去寻找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在纳吉斯风暴,或者海浪将儿童与其父母冲散,甚至冲至其他村庄的情况下,认真帮助他们寻找家人也能确保确认其孤儿身份的真实性。 问题:为什么以家庭为基础的照顾方案更好,尤其是在亲属或邻居也失去了一切的情况下? 回答:首先,在所有的搜寻结束前,不应采取任何可能阻碍家庭最终团圆的行动,例如收养、改名或转移到其他地区。如需转移,也应系统地进行。要仔细登记有关家庭和儿童去向的信息,确保人人注册。 在一些地区,政府的社会福利能力差,能提供的服务少,他们仓促设立机构,把无人看护的儿童放在一起。特别是当他们对如何改善儿童福祉还不太清楚的时候,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机构不应该倡导将无人看护的儿童放在福利机构,主要原因有两点:费用支出比较高且对儿童成长不利。儿童需要与成人建立亲密及有意义的关系以使其身心健康地发展。他们需要被爱和尊重――他们需要被当作一个有用的人来对待、来照顾和得到保护。不应把他们作为一个“单位”来对待。失去这些将对一个孩子的成长产生非常不利影响。 大一点的孩子身边需要有作为榜样的效仿对象,需要有人向他们传输了解社会和调整情绪的技巧,而只有家庭可以提供这些。尤其是在灾难来临时,情绪联结可以提供心理支持和安全的感觉,这是身心恢复的基础。儿童的感情和社会状况比生活条件更重要。将孩子送至陌生的社区与陌生人一起生活,会给这些已经尝到在灾难中失去亲人之痛的孩子带来更大的压力和负担。 更重要的是,应将他们送到可以给他们提供类似于以前的、他们熟悉的环境中,以及有能力照顾和保护他们的家庭中。即使在贫穷的环境中也应该这样做。经验告诉我们,在选择贫穷但是孩子了解的家庭和一个富裕但是遥远而陌生家庭、或陌生的亲属时,孩子通常会选择他了解的家庭。对于幸免于难的孩子而言,稳定的环境通常是最好的。 恐怖的种族灭绝后,我去卢旺达,我们发现在那种最糟糕的情况下,贫穷的家庭在得不到任何经济支持的情况下,仍然接受其他孩子。如果一个有着五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在极度恶劣的情况下还可以接纳其他几个孩子,并且给他们爱和关怀,那么如果为他们提供救济和基本供应(食品和非食品类供应)帮他们渡过难关,则不同环境中的家庭也可以这样做。 问题:为什么侧重家庭寄养,而非孤儿院? 回答:孩子们在这种时候需要的是精神和心理上的稳定。以社区为基础的照顾,例如亲属或寄养家庭,会将孩子置于他们当地的文化中,帮助他们建立正常感,这是他们短期及以后发展所需要的。这就是说,要帮助他们尽快、尽可能地回到学校、朋友及他们的日常生活中。 研究表明,在多数灾难中,只有一小部分儿童会遭受身体创伤,需要医疗干预。更普遍和正常的反应是震惊。孩子有自己处理问题的自然恢复能力,如果其家庭成员都在一起,或没有与其主要的扶养成员分离,孩子的恢复能力会得到加强。 在安全的避难所中,他们可以得到支持,可以做回自己,这对于孩子的恢复具有巨大的意义。我们可以安排一个有游戏、结构化活动和信息的对儿童友善的空间,也就是建立一个社区。 以社区为基础的照顾优于机构照顾,是因为它将孩子置身于他们熟悉的家庭社区之内,为他们的社会化和发展提供连续性。 在得不到以家庭为基础的照顾时,暂时性的机构照顾也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这些儿童应像其他儿童一样享有同样的民事和政治权利。但这只是暂时的,我们应采取一切办法使他们和家庭团聚或考虑由其他家庭寄养。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帮助下,中国的一些省级政府已开始为孤儿和离散的儿童提供的家庭寄养服务,或以社区为基础的类家庭照顾,他们称其为小家庭――一种为五岁左右儿童避免被送至福利机构而作出的安排。 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那种寄养? 回答:有一些寄养安排:首先是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亲属寄养)。然后是传统的或非正式的寄养,即孩子被一个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认识他的家庭收养,例如邻居。通常在安排这些寄养时,没有第三方参与,但是这些都是由当地社区签字或支持的。这是社区中处理这种情况的一些传统办法。只要寄养家庭同意继续照顾孩子,孩子待在那里也很高兴,我们应允许继续这种非正式的寄养安排。大家都能理解,如果找到了孩子的家人,就应该让孩子与其家人团聚。 我们还会安排由第三方(如:政府部门、宗教团体或非政府组织)监督的寄养。 在安置孩子时,最先考虑的不应是生活条件。如果这样的话,会对孩子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为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正与中国政府协商并呼吁确保在对孩子的生活和生活地点的选择前,综合考虑孩子的需求。有些观点认为将孩子从贫穷的地方安置到富裕的但对其是陌生的环境或家庭中对孩子有好处。但其实恰恰相反,这样对孩子的发展是不利的。安置时应考虑到孩子的福祉,而非孩子的富裕。钱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相对于一个被安置在富裕、但完全陌生、需要被迫适应的环境里的儿童,生活在贫困但是感觉舒适和环境安全中的孩子以后生活中成功的机会更多。 儿童如何将自己与周围的环境联系起来,以及在联系进程中获得的技能将对他们以后的发展带来特别的影响。 问题:这些孩子与和他们有一样经历的儿童在一起时会不会更自在?向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活动会不会更有保障? 回答:多数机构的成人照顾者不多。同样,这些人也经常流动。在这种环境下,儿童很难与成人建立一种有意义的关系。而且,这些机构一般都不富裕,他们缺乏资源、人员、设施,最主要的是监控。多数机构都是与世隔绝的小世界,与周围的环境几乎没有互动。谁来保证孩子不受虐待?缺乏资源,如何提供所需的照顾和保护以促进儿童的全面恢复? 无论孩子们被安排到什么环境中,必须有监控保护的系统。这种系统可以通过定期去看望孩子的负责人而很容易地在社区建立。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需要在社区设立投诉机制和明确的报告系统。这需要训练有素的员工。 机构中的员工虽然短缺,但如果这些员工到社区工作,指导社区中的儿童看护者,那么就会使更多的儿童受益。 他们可以基于以前的孤儿院或其他的儿童看护机构,可将这些机构改造成更适合儿童发展的空间,孩子们可以去做自己心仪的活动,让他们找到和锻炼自我恢复的能力。 问题:在紧急情况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收养采取什么态度? 回答:原则上,在紧急情况下,政府应该暂停或推迟收养(无论国内还是跨国)工作,并选择在适合本国国情的时间开始收养工作。例如,印度尼西亚在2004-2005年海啸之后发布禁令暂时禁止收养和禁止将儿童带出亚齐地区。与亲人离散的或无人陪伴的儿童并不表明他们就是孤儿。我们需要一段特定的时间,依据家庭搜寻情况来确定他们的状况。 我们听说在中国,全国各地2万多家庭和个人表达了要收养地震孤儿的意愿,但是民政部社会福利司领导说,只有在恢复秩序和确认儿童没有家庭后,政府才允许申请人收养孤儿。政府的官方网站表明政府正在竭尽全力首先搜索相关家庭。 中国民政部发布了支持地震孤儿和地震中失去家庭的人员的政策。该政策倾向于在政府的支持下,首先将监护权交给孤儿的亲属,然后在家庭收养方面,倾向于失去孩子、并且达到法律上收养标准的家庭。该政策同样支持寄养和以社区为基础的类家庭养育方法,这样可以避免永久的将这些儿童送到孤儿院。该政策还要求对于10岁以上的孩子,在收养前,应咨询他们的意见。 为应对收养表达了兴趣的人,民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正在着手出版一个特别的手册,解释收养应遵守的国家法律、规定和程序,收养对于孩子意味着什么,以及对收养人的期望和要求等等―――提醒他们收养是一生的承诺,不是慈善施舍。 收养前,需要满足孩子的心理需求,一旦收养,应有针对儿童和收养家庭的支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