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和措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通过与中国政府合作实现三大目标来保护儿童的权利。首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本着儿童拥有受保护的基本权利这一原则,创立保护儿童的示范项目。其次,将所有的成功案例总结出来,以便于政府部门更广泛的借鉴;第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各种场合,坚持不懈地大力呼吁开发全国性的政策和方针,以使这项工作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 调研、监测和评估 - 建立中国第一个有关拐卖人口的中心数据库系统。这一数据库记录了被拐卖儿童的资料,以便于父母寻找他们失踪的孩子。 - 开发中国第一个用于监测残疾儿童康复情况的软件包。这一软件被命名为运行监测与结果分析(OMAR),它目前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项目试点地区使用,未来将被推广至全国。 - 建立中国第一个流动儿童登记制度。当这些儿童迁移到新的地区,他们通常无法取得当地户口,因而常常无法得到基本的社会服务。这一登记制度将监测他们的健康和受教育状况,并保证他们享受应得的服务。 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 编写了第一本以人权和性别平等为观念框架的儿童权利培训手册。 - 开发了防止妇女儿童被拐卖的宣传策略,并编制了相关的宣传教育材料。 - 为救援人员编写帮助儿童心理创伤咨询培训手册,并为城市内流动人口家庭编写特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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