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质和砷含量问题的太原宣言我们,71名来自各个国家部门,捐资机构,学术机构,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各有关机构的代表们,参加了于2004年11月23日至26日在中国太原举行的“改善水质减轻砷中毒危害国际研讨会”, (a) 我们认识到,尽管自从第一次发现地下水中含有砷的几年以来,我们对它的危害程度,健康和经济的影响还没有足够的了解并且需要进一步量化; (b) 我们认识到,目前在亚洲有12个国家地下水中的含砷量超过了许可的标准,在这些国家,至少有5000万人暴露于超过50ppb的砷含量,另外还有两亿人的饮用水中的氟含量也超过了许可的标准; (c) 我们了解到,在中国和本地区的其他国家有独特的煤烟型砷中毒,而且有多达10万人暴露于这种中毒; (d) 我们关注到,目前为止,至少有20多万人受到了砷中毒,如果他们还继续使用含砷量超标的饮用水的话,这种中毒是无法治愈的和会导致死亡的; (e) 我们认识到,除了砷中毒以外,暴露于砷污染的孩子们的智力还会受到损害,而且还会终身影响他们的生命健康; (f) 我们观察到,过去几年以来,我们所采取的缓解饮用水砷中毒的努力还远远不够,我们急需尽快地在所有的国家的所有地区提供安全的水源 (g) 我们所需要的是长期的,价格低廉的,可持续的问题解决方案; (h) 我们理解替代水源的使用可能有助于解决降低砷含量的问题,但是,它也可能带来一些其他的危险,因此,水质的问题不能够采取单一的解决方法,而因该采取综合的方法来解决; 我们一致同意改善区域的水质的努力应该依据总体的考虑,即在考虑到评估风险的同时也需要优先来考虑到社区的需要,因此我们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1) 应该根据各国的情况制订出实用和有效的国家政策,而且这些政策应该同时强调饮水中含砷量的危险和其他的质量问题,这些政策不能够仅仅考虑到短期的危险含量,还应该能够保证长期的水质调查需要; (2) 各国应该确保由国家的一个或者多个部门来具体承担水质政策的实施; (3) 他们还要保证以上这些部门的人员需要和资金要求; (4) 这些部门应该保证制订出至少是本国的安全水质标准; (5) 除了要让人们认识到水质中危险物的危害性,还应该同时让他们提高对水质的健康和卫生的认识; (6) 各国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应该参与有关砷中毒的全球性的研究并进行有关合作; (7) 各国的各级部门都应该积极参与促进合作,数据共享和经验的交流,这些工作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区域性的水质中心来进行; (8) 有关国际组织应该通过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援助和改善基础设施来支持各国和各地区的有关工作; (9) 本次会议的支持者应该制订出一项后续性的5年战略规划来确保有关具体建议的实施。 在此,我们对山西省人民政府成功的主办本次会议表示衷心感谢,我们还为他们对本次会议的热情支持表示感谢,还要对山西省省长,副省长和人民对确保这次会议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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